河北省廊坊市《地面辐射供暖用轻集料混凝土技术规程》DB1310/T299-2023,自2023年04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面辐射供暖用轻集料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性能、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地面辐射供暖用轻集料混凝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地面辐射供暖用轻集料混凝土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程将轻集料混凝土按用途分为填充型(T型)和绝热型(J型),分别明确了其干表观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等关键性能指标,并对其在供暖地面构造中的应用作出详细规定。本规程强调,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及与非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必须设置绝热层,潮湿房间须增设防潮层与隔离层;填充层厚度应根据加热管或发热电缆类型分别控制,并严格限定伸缩缝设置间距与构造。施工环节中,本规程对材料进场检验、环境温度、成品保护、养护周期及系统水压保持等均提出了量化要求,最终通过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划分,建立了从原材料到实体质量的全链条验收标准。
本规程将地面辐射供暖用轻集料混凝土明确划分为填充型(T型)和绝热型(J型)两类,并分别设定性能要求。T型适用于填充层,承担保护加热管和均匀传热的功能;J型适用于绝热层,主要起阻挡热量向下传递、减少无效热损失的作用。两类材料的性能指标均通过表格形式予以量化规定,为材料选用与进场复验提供了直接依据。
本规程规定了供暖地面的分层构造,从楼板或土壤基层向上依次为防潮层、绝热层、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与装饰面层。其中,底层地面与土壤接触时防潮层为必设,潮湿房间须在绝热层下增设防潮层并在填充层上增设隔离层。填充层厚度在采用加热管时不应小于50mm,采用发热电缆时不应小于40mm,并且T型轻集料混凝土在非潮湿房间可兼作找平层,简化了工序。
本规程从施工条件准备到养护完成均作出严格规定。填充层施工前,加热管须完成水压试验并保持有压状态,隐蔽工程须验收合格。施工中严禁使用机械振捣设备,伸缩缝不得拆除移动,且系统水压须始终维持在0.4MPa以上。填充层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或抗压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上人,养护期间严禁重载、高温烘烤及交叉作业,确保构造层不受损伤。
本规程构建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相结合的验收体系。主控项目涵盖材料性能、施工用水及绝热层与填充层的实体性能,要求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则对厚度偏差、外观质量及构造层之间的粘结牢固度进行检查,要求80%以上测点达标。检验批按连续施工面积或稳定连续产量划分,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与标准养护制度,确保验收的规范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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