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4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要,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履行所有者职责和主张所有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助力泰州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泰州市市区土地储备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是泰州市市区2023至2035年土地储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覆盖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姜堰区全域1567.76平方公里。规划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旨在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中的积极作用。本规划系统研判了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既往储备工作成效与不足,明确了构建市级主导、规划引领、多管齐下、利益共享、综合保障的土地收储整备新格局,确立了到2035年实施储备土地总量控制在11733.9844公顷的总体目标,并统筹安排了储备潜力挖掘、需求预测、空间布局、用途结构以及近远期实施路径。
强化战略引领与目标统筹
本规划以《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上位依据,将土地储备战略与城市发展格局深度融合。通过科学划定适宜储备区、潜在储备区与不宜储备区,引导土地储备资源向“一轴一核三极三城”等重点地区集聚。规划明确了“资源要素保障、精细管理、服务城市更新”三大战略方向,设定了近期(2023-2025年)储备3034.8779公顷和远期(2026-2035年)储备8699.1065公顷的阶段目标,确保土地储备与城市发展节奏同频共振。
夯实潜力基础与需求匹配
本规划客观评估了市区土地储备潜力,总潜力为11733.9844公顷,其中存量与增量用地潜力分别占40.06%和59.94%,并按居住、工矿、交通运输等用途细分了潜力结构。在此基础上,结合时序保障系数,测算出规划期内土地储备总需求为11492.2014公顷,近期与远期需求分别为3195.8062公顷和8296.3952公顷,实现了潜力与需求的平衡,为方案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完善储备方案与实施路径
本规划制定了覆盖全规划期的总体储备方案和近远期分阶段方案,明确了各区储备规模、存量增量构成及用途结构。方案将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作为储备重点,并部署了近期274个、远期319个重点项目,储备面积分别为1256.63公顷和3904.3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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