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DB1501/T0045-2024,自2024年10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调查范围、前期准备、散生古树名木每木调查、古树群调查、内业整理、档案录入、资料存档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散生古树名木与古树群的系统性调查。本规程以五年为周期,涵盖前期准备、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档案录入与资料存档等环节,强调以旗(县)区为单位逐村逐单位推进,确保树种鉴定正确率达到百分之百、各项调查因子正确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调查内容不仅包括树木的种类、数量、分布及生长状况,还延伸至树冠投影外五米范围内的生长环境、保护现状及人文历史传说,力求构建完整、动态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
本规程针对散生古树名木提出每木调查要求,需逐株登记树种、树龄、生长势、树高、胸围、冠幅、立地条件及权属等核心信息。树龄鉴定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采用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访谈估测、针测仪测定等多种方法;生长势依照叶片、枝条和树干状态划分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四级。同时,规定需详细记录保护措施现状,如避雷针、护栏、支撑、复壮沟等,并以统一编号留存全景照片,做到一树一档。
对于古树群,本规程采用全林每木实测调查方法,以乡镇为单位逐片推进,要求测定群面积、株数、郁闭度,并记录主要树种、平均树龄、平均树高及平均胸围。此外,还须对下木层和地被层的优势种类及密度进行调查,并拍摄整体与单株影像。养护管理状态的调查与散生标准一致,确保群体保护与个体管护无缝衔接。
本规程严格规范内业整理与档案录入环节,要求对外业图纸进行不小于300dpi的扫描与GIS坐标配准,统一采用中国大地坐标系,并将古树名木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档案实行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管理,内容涵盖调查表、存疑鉴定表、日常养护及巡查记录等,宜建立数字化信息系统并健全更新制度,实现动态监管与长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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