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DB11/T2308-2024,自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碳排放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目标调查、碳排放核算、碳排放分析和减污降碳措施分析,以及环境管理与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碳排放评价,可用于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
本指南规定了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碳排放评价的技术要求。本指南明确了工作程序应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步开展,分阶段推进碳排放初步分析、核算分析及减污降碳措施论证。本指南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整套涵盖核算边界界定、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确定、碳排放量与强度核算的完整核算体系,并按行业分类引用了多个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地方标准。本指南同时要求对碳排放强度进行行业先进值对比分析,对碳排放总量评估其区域贡献影响,并从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处置及协同减排四个维度系统分析减污降碳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最终落实环境管理与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本指南详细规定了碳排放核算的具体方法,要求以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对象,根据行业归属确定涵盖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及外购电力和热力消耗的核算边界。核算时须明确活动数据来源,可引用节能审查数据、设计文件或同类项目类比数据;排放因子则优先选用设计数据、主管部门最新发布数据或行业标准推荐值。针对改扩建项目,本指南特别要求核算现有工程及“以新带老”的碳排放变化量,确保全面反映项目整体碳排放增减情况。
本指南强调从源头、过程和末端三个层次分析碳减排措施,涵盖能源结构与原辅材料优化、绿色节能工艺技术应用以及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并需说明措施的减排效果与环境可行性。在协同减排方面,本指南要求针对污染治理方案进行比选,论证其实现二氧化碳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的可能性,确保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出经济技术可行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方案,同时分析措施与北京市及所在产业园区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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