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北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规范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北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DB11/T1998-2022,自2022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既有公共建筑应在确保抗震、结构、防火、电气等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节能绿色化改造。
北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DB11/T 1998-2022 是一项针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绿色化改造的技术规范,旨在通过科学的诊断、判定和实施措施,提高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规程涵盖内容广泛,包括总则、术语、改造诊断、改造判定、围护结构改造实施、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造实施、给水排水及生活热水系统改造实施、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系统改造实施、运维管理系统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系统改造实施以及特殊用能系统改造实施等章节。此外,还包含改造测评、附录等内容。该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本规程进行技术和工作流程的规范。
规程明确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包括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使用功能。
涉及多个子系统,如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和特殊用能系统。
提出了对各个系统进行节能绿色化改造的具体技术措施,如提升设备效率、优化运行策略、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等。
对各系统的改造实施步骤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
强调了对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前应进行详细的诊断和评估,以确定需要改造的内容。
要求改造后的建筑需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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