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技术导则》DB11/T1359-2024,自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基本要求、养护措施、抚育经营措施、常规措施、作业安全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平原生态林的养护经营。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的基本要求、养护措施、抚育经营措施、常规措施、作业安全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技术内容,适用于北京地区平原生态林的养护经营工作。本导则立足平原生态林全生命周期管理,按栽植年限明确了从以养护为主到以抚育经营为主的阶段划分与措施侧重,将技术措施系统整合为养护、抚育经营和常规三大类别。本导则强调通过补植补造、土肥水管理、修枝整形、林下植被管控等基础养护手段确保幼林成活与健康生长,并重点引入了林分结构调整、生物多样性与生境维护等抚育经营理念,推动单一林分向针阔混交、乔灌草复层、异龄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演替。
本导则根据平原生态林栽植年限明确了差异化的经营路径。栽植5年以内的林地以养护措施为主,核心目标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栽植5至10年的林地逐步向抚育经营过渡;栽植10年以上的林地则以抚育经营为主,着力促进群落自然演替,培育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本导则将林分结构调整作为核心抚育经营手段,涵盖间伐、移植、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及定株等措施,旨在优化林分密度、垂直层次和树种组成。同时,导则增设生物多样性与生境维护要求,提出在有条件的林分中建设人工小微湿地和自然带,通过保留枯死木、增补食源蜜源植物等方式提升生态系统韧性和生物多样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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