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核心资源数据库构建技术规范》DB23/T3769-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核心资源数据库的基本要求以及各子数据库的内容结构、编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农业核心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本规范确立了黑龙江省农业核心资源数据库构建的技术框架,涵盖数据库的基本要求、内容结构与编码规则,适用于省内各级行政单元的相关数据库建设。本规范将农业核心资源界定为农用地、农业废弃物、农业水利、农业气象、农业生物以及农村社会经济六大类资源,并以村屯为最小统计单元进行数据存储。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规定了各子数据库的属性数据结构、字段定义及必填选填要求,并制定了统一的数据库命名规则,以实现数据管理的标准化与系统化。
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库由六大子库构成,并以村屯为最小存储单元,确保数据粒度可下沉至基层。为统一管理与识别,本规范规定了以英文字母表示各资源数据库名、以下划线加字母表示行政级别的命名格式,适用于省、市、县、乡镇、村屯五级。
本规范分别界定了六类子数据库的具体收录内容。农用地资源数据库聚焦土地面积、退化、耕地质量及农田污染等;农业废弃物资源数据库涵盖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利用与回收;农业水利资源数据库收录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利用信息;农业气象资源数据库纳入气候资源、气象灾害及土壤墒情等数据;农业生物资源数据库涉及农业生产、主导品种与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社会经济资源数据库则包含绿色有机食品产量、生产资料及农民收入等社会经济指标。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