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系统规定了黑龙江省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基础检测的技术要求,涵盖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及平板载荷、标准贯入、静力触探、钻芯法、声波透射法等二十余种试验方法。本规程适用于验收检测,也可参照用于其他目的的地基基础检测,明确了从检测方案制定、仪器设备选型到现场操作、数据分析与结果评价的全流程控制。本规程强调检测应遵循先调查后方案、先完整性后承载力、先地基后基础的原则,并针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复合地基及各类基桩、锚杆与支护工程分别制定了检测项目、抽检数量和合格判定标准,同时纳入了多年冻土地区地基与桩基检测、自平衡静载试验及孔内摄像法等特殊方法与地域性技术要求。
检测分类与基本规定
本规程将检测对象划分为地基检测、基桩与抗浮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三大类,并分别给出了各类检测的适用方法选择依据。检测工作须按流程进行,检测前应收集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资料并调查现场,据此制定详细技术方案。仪器设备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且满足精度要求,现场操作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当单一方法无法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或采用多种方法互补验证,检测结果的评价须依据各类试验的分析判定规则,最终形成结论准确、内容完备的检测报告。
主要试验方法与判定规则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多项原位测试与工程检测方法。地基检测以载荷试验确定承载力为核心,辅以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及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原位测试手段评价岩土性状与处理效果。基桩检测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承载力,并结合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及钻芯法进行桩身完整性判定,针对直径大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在条件受限时可遵循特定规则采用完整性检测与持力层鉴别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承载力。此外,本规程对抗浮锚杆、支护锚杆与土钉的验收试验及锁定力测试的方法、加卸载方式与合格标准均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