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3744-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表土剥离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与要求、方案编制、表土剥离、表土运输、表土储存、表土回覆利用、检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环节的技术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工作中涉及的表土剥离利用活动。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林地中,除表土层土壤污染严重、缺乏肥力等因子不符合剥离区土壤质量评价指标的项目外,均应纳入表土剥离利用范围。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黑龙江省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时,对林地表土进行剥离、运输、储存及回覆利用的全套技术流程与管理要求。本规范秉持“应剥尽剥、就近储存、专人管理、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构建了从前期调查、方案编制,到中期施工、运输储存,再到后期回覆验收与资料归档的完整闭环管理体系。通过明确剥离区与储存区的选择标准、剥离厚度与剥离率等量化指标,以及各环节的施工保护措施,本规范旨在科学保护和高效利用珍贵的林地表土资源,为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有据可依。
本规范要求对临时使用林地区域开展全面的外业调查,涵盖林地类型、林分状况及土壤质量等核心指标,并据此严格划定剥离区与储存区的适宜范围。调查完成后,需依据规范附录中的提纲编制详细的表土剥离利用方案,对于面积较小的项目则可简化填报报告表,以确保技术工作的科学规划与合规性。
在剥离施工阶段,本规范要求根据土壤腐殖质层厚度分单元作业,控制单次剥离宽度与厚度,并明确禁止雨天施工。剥离后的表土需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并采取防散落措施。储存区则需落实分区分类堆放、开挖排水沟、覆盖防尘网等防护举措,同时建立管护台账和定期巡视制度,以保障土壤结构完整与储存安全。
本规范规定表土回覆前须清除临时设施与硬化层,回覆后适当压实以避免积水,并要求表土利用率原则上应高于90%。完工后的检查验收贯彻全程控制原则,可采取分阶段或合并验收的方式,重点审查全流程形成的文件、图件及影像资料,并现场核查施工实际情况,最终将完整的项目档案移交主管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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