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5.01.02-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B23/T 3892-2024.pdf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B23/T3892-2024,2025年01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的基础数据、数据处理、地物对象划分、信息提取、外业验证和成果整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

本规程规定了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利用遥感技术识别与监测地物的标准化作业流程。本规程以卫星或低空航空遥感影像为数据源,在统一的数学基础与精度控制下,通过影像处理、解译标志建立、人机交互提取及外业验证等环节,系统规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地物的分类体系、采集方法和变化监测要求。本规程将地物对象划分为占、采、堆、建四大类,并明确了图斑勾绘的精度指标与属性赋值规则,最终成果包含矢量数据、监测报告及专题图件,旨在为河湖空间监管提供一致性的技术依据。

技术流程与数据基础

本规程明确了“数据获取—处理—解译—验证—成图”的全链条技术要求。作业前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确保正射影像分辨率优于2.5米,且多期影像套合精度控制在2个像素以内。基础数据不仅涵盖常规的地理信息要素与遥感影像,还要求整合河道管理范围线、涉河许可、岸线规划等水利专题资料,并对其进行空间化处理,为精准解译提供空间参考。

地物分类与提取方法

本规程构建了面向河湖监管的“占、采、堆、建”四级地物分类体系,涵盖围河造地、采砂场、弃渣场、临河房屋等具体对象。在信息提取上,采用建立样本、机器识别与目视解译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图斑勾绘兼顾形态整体性与责任主体独立性,最小面状图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变化监测则以图斑变化超过80%为提取阈值,严格遵循“所标即所见”的直观判断原则。

质量控制与成果形式

本规程建立了严格的成果校验机制,要求内业解译的变化图斑整体误提率和遗漏率均低于5%,且外业抽样验证的图斑数量不低于总图斑数的5%。最终成果按行政区划或流域单元组织,包括符合属性结构的矢量数据、含典型图斑截取的监测报告、分类统计的总结报告,以及以遥感影像为底图叠加问题图斑的专题图。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B23/T 3892-2024第1页
第 1 页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B23/T 3892-2024第2页
第 2 页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B23/T 3892-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23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