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耕地质量划分技术规范》DB23/T3729-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耕地质量的指标获取、等级划分和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划分。
本规范规定了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划分的技术要求,涵盖指标获取、等级划分和档案管理三大核心环节。本规范以县域为基本工作尺度,通过区域划分、评价单元确定、指标体系构建、权重与隶属度赋值、综合指数计算等标准化流程,将黑土耕地质量划分为十个等级,并据此开展综合评估,识别主要障碍因子,提出保护与利用对策。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划分,旨在为黑土地保护利用提供统一、科学的评价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划分,明确了从数据采集到等级评定的完整技术链条,并对档案管理提出记录与归档要求,确保评价过程可追溯。
评价指标涵盖立地条件、健康状况、土壤管理、剖面性状、理化性状和养分状况六类共17项,包括地形部位、有机质含量、耕层厚度等关键因子,全面反映黑土耕地的自然禀赋和生产潜力。
依据地理特征将全省划分为兴安岭林区、松嫩-三江平原农业区和长白山地农林区三大区域,分别设定指标权重;采用累加法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按等距离法将质量等级划分为十级,指数越高等级越高。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