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提高管网维护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制定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数字化监测及成效分析。
本规程旨在规范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数字化监测及成效分析工作。本规程从基本规定、漏损控制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表观漏损控制、数字化监测系统建设到漏损成效评定,构建了一套全流程的技术与管理体系。本规程强调以分区计量为基础,结合水力模型与数字化感知技术,实现漏损的主动识别与精准管控;同时通过明确漏损水量分析、评定指标计算及修正方法,为供水单位提升管网维护水平、降低产销差提供了标准化的实施路径。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漏损控制的核心环节。在管理层面,要求供水单位制定检漏计划与差异化管理方案,详细记录漏损原始信息。在技术层面,明确了流量法、噪声法、相关法、管道内窥法等多种检漏技术的适用条件,并支持利用数字化检测手段开展普查。同时,规程对独立计量区建设、压力逐级调控、表具量程比选择以及管网更新改造均提出了量化或原则性要求,以期从源头减少漏损。
本规程要求供水单位建立涵盖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及处理的数字化体系。具体包括建设管网GIS系统、SCADA调度监控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对压力、流量、水质、大用户用水量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规程对数据传输的接口协议、通讯方式以及计量仪表、压力传感器的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旨在利用物联网和云平台技术实现运行状态的可视化与智能预警,辅助漏损控制的科学决策。
本规程为漏损评定提供了统一的计算口径。通过明确水量平衡表分析、物理漏损水量(明漏、暗漏、背景漏损)与表观漏损水量的计算公式,规范了供水总量的统计方法。在评定标准上,规定漏损率应结合居民抄表到户水量、单位供水量管长、年平均出厂压力及最大冻土深度进行修正,并设定了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且漏失率不超过修正后标准70%的控制红线,使漏损考核更具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