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农村农业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
本通知旨在指导各地在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至农业农村部的改革过渡期,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本通知强调,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由多部门分散管理转为统一管理,各地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本通知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核心任务是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2018年新增80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年度目标,并提前谋划2019年任务。本通知从任务统筹、资金保障、项目选址、建设内容、项目管理、建后管护及成果利用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并就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风险防控、全程监管和评价考核提出保障措施,旨在开创农田建设新局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统筹当前与下一年度建设任务
本通知要求,在职责调整到位前,2018年项目仍按现行机制推进,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督促县级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并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与移交。对于2019年任务,各地需科学测算并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项目,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提前做好项目储备。
健全投入机制与规范项目管理
本通知提出,各地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预算源头整合资金,确保2019年地方财政投入水平不降低,并鼓励农民筹资投劳。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500元。在项目管理上,要求细化从申报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操作规程,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公开公示项目信息,并同步设计建后管护机制,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明确项目选址标准与建设重点
本通知规定,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允许对2010年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区进行提质更新。建设内容须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和湿地系统,严禁在坡度大于25度等禁止区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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