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制定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别墅、公寓、商业综合体等除外。服务标准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