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制定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别墅、公寓、商业综合体等除外。服务标准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本规范立足黑龙江省寒地气候特征与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系统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综合管理、业主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清冰雪作业以及创新服务与信息技术应用等全链条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本规范以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为导向,明确了物业服务人从物业承接查验到日常运维管理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电动车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公共收益管理等行业新问题作出规范性引导,旨在为全省住宅物业服务活动提供统一、适用的技术依据,推动服务质量提升与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综合服务、业主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环境清洁等核心模块的服务内容框架。综合服务部分明确了管理要求、人员配置、服务品质检查、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性管理制度;业主服务部分则从入住办理、接待沟通、收费服务、投诉报修到满意度调查和社区文化活动,形成了完整的业主关系维护闭环,确保物业服务与业主需求的有效对接。
结合黑龙江省严寒气候特点,本规范专设冬季防寒处置、清冰雪服务等条款,要求物业服务人制定并执行适应低温环境下的设施防冻、路面除冰和积雪清理方案。同时,针对行业安全痛点,本规范强化了电动车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技术规定,明确设备机房巡查记录、外来人员登记等安全管控要求,为住宅小区安全运行提供标准化保障。
本规范将创新服务与信息技术应用作为独立章节纳入标准体系,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体验。通过规范信息发布、档案管理电子化及专业供应商管理等要求,引导行业在传统服务基础上融合现代技术,推动物业服务向便民高效、智慧便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