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水系规划设计指南》DB34/T4843-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农村水系规划设计指南,规定了总体要求、工程布局、防洪排涝、农业灌排及水环境治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水系的规划设计。
本指南围绕安徽省农村地区河流、塘坝、沟渠等水体构成的水网系统,提供了从总体要求到工程布局、防洪排涝、农业灌排及水环境治理的全流程规划设计依据。本指南强调统筹“三区三线”与水土资源特点,在保障防洪、排涝、供水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针对水系割裂、淤积、水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实施系统治理。通过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护岸建设等措施恢复自然水系格局,并兼顾灌溉渠系与塘坝工程的科学布置,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本指南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核心内容,要求查明污染源、推进水生态修复,并结合水美乡村建设,保护乡村自然本底,为农村水系功能恢复与品质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本指南明确防洪排涝工程应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及近远期关系合理确定标准与布局,通过水系连通恢复断头河道,优先开挖明渠并采用生态护岸,无法连通时可采用涵管或新建泵站闸等引排水设施。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清淤范围,清淤需维持原河势与形态,注重保护河流生态系统,底泥处置应因地制宜并符合农用标准。护坡护岸优先选用坡式防护,人口聚居区可结合景观亲水需求提升人居环境。
本指南规定农业灌排工程应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渠系和塘坝合理布置,灌溉节水需符合相关标准。灌排渠系设计应考虑现代化灌溉方法,泵站及建筑物工程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执行。针对蓄水量不足十万立方米的塘坝,本指南要求根据水资源条件与用水需求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综合比选确定规模,结构型式需结合地形地质条件选定,并鼓励采用“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发挥塘坝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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