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交通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DB45/T1190-2024,自2024年08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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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的术语定义、分类原则与方法、编码方法以及分类与代码表,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城市交通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和管理。本规范以线分类法构建了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四级分类体系,将交通地理信息划分为基础地理信息、交通公共地理信息和交通专用地理信息三大门类,并以“1位字母+7位数字”的编码结构实现系统性标识与关联。本规范在2015年版基础上作了全面修订,强化了静态与动态交通地理信息的区分,整合了基础地理信息与国家标准代码的对照关系,并为道路养护、道路运输等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提供了分类示例,旨在为跨部门、多层次的交通地理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供统一的数据分类与编码依据。
分类体系与原则
本规范明确将交通地理信息按数据来源、内容、应用范围及更新特点,划分为基础地理信息、交通公共地理信息和交通专用地理信息三大门类。分类遵循清晰性、逻辑性和完整性原则。清晰性要求以静态交通地理信息为主,动态交通地理信息仅对道路异常、特殊事件和道路交通流等常用信息进行分类;逻辑性强调三大门类在数据管理链中的定位;完整性则界定了公共信息与专用信息之间的关联关系,即专用信息的地理实体特征通过关联公共信息提取,而业务特征内容单独描述。
编码结构与方法
本规范采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7位数字”的编码结构,依次表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其中,门类以字母A、B、C分别标识基础地理信息、交通公共地理信息和交通专用地理信息,大类、中类、小类分别以两位、两位、三位数字表示。基础地理信息代码参照GB/T 13923编制,并对位数不足的代码进行补零处理;交通专用地理信息的大类代码参照交通组织机构编制,中类和小类由各业务部门自行确定。代码扩充时宜从本层代码最大值按递减方式进行。
公共与专用信息划分
交通公共地理信息按综合应用划分为七大类,涵盖公共交通、城际交通、重点单位等多个业务部门共用的地理信息,每一大类进一步细分为中类和小类。交通专用地理信息则按照业务种类划分为十九大类,描述业务单位内部应用场景及管理特征。本规范以附录形式给出了道路养护和道路运输两类业务的专用地理信息分类示例,为业务部门制定自身分类方案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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