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是为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规范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而制定的技术文件。本导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为出具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等全流程管理环节提供清晰的技术指引。本导则适用范围覆盖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活动,旨在通过系统化的技术规定,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与高效能治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序实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城市功能完善。
建设用地与公共设施管控要求
本导则明确了土地使用分类、混合用地鼓励政策及开发强度控制原则,倡导在城市中心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关键区域推行土地混合利用以提升城市活力。同时,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进行了细化,包括养老服务、托儿所、社区管理及健身设施等的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并强调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理念,要求将平时使用与应急功能弹性结合,纳入规划许可管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与退距控制
本导则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城市绿线、蓝线等控制线提出了详细的量化标准,将保障日照、消防、卫生及防灾安全作为强制性要求。在建筑高度与景观风貌方面,导则制定了沿街建筑高度计算公式与连续面宽控制指标,以塑造有序的城市界面与视廊通透性。此外,导则系统规定了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工程的规划布局与管线综合原则,并对交通工程的慢行系统、公共交通设施配置及交通影响评价启动条件给出了明确指引。
规划核实与指标误差管理
本导则确立了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单元进行分期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的制度,详细列出了建筑工程、市政线性工程等需核实的核心内容。在核实标准上,导则以累进制方法规定了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的允许误差范围,并要求建筑间距、退距的偏差须在极小的技术误差内且不影响安全与日照要求。对于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局部合理调整,导则设置了灵活的容错与矫正机制,确保规划管理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