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乡村振兴和美丽浙江建设中的重要引领作用,重点聚焦自然资源“三支队伍”建设和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助力规划赋能新时代“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迈向更高水平,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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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1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实施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832号.pdf
本通知旨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与美丽浙江建设战略,聚焦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和现代“新农人”培育,通过深化驻镇村规划师制度,推动规划服务向乡镇和村庄全覆盖。通知围绕管理体系、服务机制和保障措施三大主线作出部署,要求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乡镇入驻,并借助数智化平台实现信息贯通与公众监督。目标是构建专业高效、扎根基层、团队协作的长效服务模式,强化规划在空间保障、耕地保护和风貌提升中的引领作用,为新时代“千万工程”迈向更高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
完善三级管理与数智赋能体系
本通知明确省、市、县及乡镇在制度实施中的职责分工,省级负责目标统筹和力量调动,市级制定管理细则,县级落实签约和站点建设,乡镇负责协议签订。同时要求建立数智化管理平台,统一采集入驻信息,公开服务主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24年底实现规划师入驻全覆盖。
构建服务站点与长效运行机制
本通知提出依托乡镇自然资源所建立服务站点,配备规划设计、土地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推行团队协作。通过创新扎根式、陪伴式服务,建立规划参与制度,并允许派出单位公平参与当地项目。同时健全激励措施,将优秀服务经历与职称评聘、专项奖励挂钩,激发技术人员长期服务基层的动力。
强化组织保障与品牌建设
本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将制度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计划,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省级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鼓励各地开展交流评价活动。此外,通知强调总结既往经验,开展技能培训,打造“驻镇村规划师”公益服务品牌,形成高质量建设成果和可推广的服务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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