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指南》DB37/T4744-2024,自2024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基本原则,提供了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工作流程、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及报告编制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
本指南确立了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技术框架,适用于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海洋空间资源、生物资源及矿产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本指南遵循统一协调、时空可比、精度效率兼顾及均衡价值主导四项基本原则,将工作流程划分为准备、核算与报告编制三个阶段。在核算内容上,本指南明确了以海岸线、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为核心的海洋空间资源,以鱼虾贝藻等为主体的海洋生物资源,以及海砂、石油、天然气等典型海洋矿产资源三大核算对象,并规定了各类资产的计量单位与数据收集要求。本指南分别提供了实物量分类统计核算方法以及涵盖市场价值法、最低价系数修正法等多种价值量核算方法,最终要求形成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的核算报告,确保核算成果能够客观反映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的规模、结构及其经济价值。
本指南将核算对象划分为海洋空间资源资产、海洋生物资源资产和海洋矿产资源资产三大类。其中,海洋空间资源资产细分为海岸线、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并以千米、平方千米或公顷为实物量计量单位;海洋生物资源资产按渔业种类分为鱼类、虾蟹类、贝类等,以吨或千克计量;海洋矿产资源资产则包括海砂、石油、天然气及海底金矿等,以吨或立方米计量。所有价值量核算成果统一采用万元作为货币计量单位,保留四位小数,确保核算标准的统一与可比。
实物量核算按核算期对各类资源存量进行分类统计,例如海岸线按自然与人工岸线分别核算,海域按用海类型与权属状况核算,矿产资源仅对已探明储量进行核算。价值量核算则根据资源类型选用不同方法:海域资源提供宏观、中观、微观三种尺度的方法;无居民海岛以最低价系数修正法为必选,并结合市场比较法等至少两种方法取均值;海洋生物资源采用基于存量、市场价格与生产成本的市场价值法;各类矿产资源则运用考虑储量、回采率、市场价格与勘探开发成本的公式分别计算,体现了方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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