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城市大脑场景应用开发规范》DB3705/T14-2024,自2024年08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大脑场景应用架构、场景范围、开发原则、开发要求和安全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大脑场景应用开发。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大脑场景应用开发的整体技术框架与全流程要求。本规范立足东营市数字化转型需求,将场景应用架构划分为感知层、设施层、数据层、组件层、功能层及服务端等八个组成部分,并依托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人工智能中台、时空中台和物联网中台构成的统一能力中枢,为各类应用提供标准化支撑。本规范覆盖数字政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四大领域,明确了安全性、可靠性、复用性、扩展性、智能性等八项开发原则,并从架构、感知、基础设施、数据、组件、功能、技术、性能和服务发布等多个维度提出了系统性建设要求,同时强调须遵循相关信息安全标准。
场景应用架构由感知层、设施层、数据层、组件层、功能层、服务端以及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八个部分构成。应用需参照城市大脑总体架构进行搭建,并充分复用城市大脑各中台提供的能力支撑,形成统一的开发与运行框架。
开发工作应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复用性、维护性、可用性、扩展性、高效性和智能性八项原则。在技术实现上,要求采用云原生设计、微服务架构、模块化设计和容器化部署,并遵循统一的接口规范与代码规范,以保障应用的敏捷、弹性与可维护。
面向社会公众的应用须发布至“爱山东”平台,面向政府机关的应用须发布至“山东通”平台,并遵循相应的上架规范。安全方面须符合GB/T 22080的要求,确保应用在全生命周期内免受恶意攻击、数据泄露和系统故障等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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