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点)建设规范》DB3707/T106-2024,自2024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点)建设的目标、原则和流程,规定了监测站(点)建设准备、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质环境监测站(点)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本规范确立了潍坊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点)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建设准备、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各环节。本规范以布局合理、全面系统、经济适用为原则,针对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遗迹等监测对象,对监测站的混凝土基础、护栏、警示设备、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传输、供电防雷、通信及标识牌等基础设施作出了统一规定。本规范还明确了监测站建成后的日常巡检、定期巡检、特殊巡检及故障检修等运维要求,旨在实现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保障监测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及预警功能的稳定可靠。
本规范确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需遵循准备、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的基本流程。建设前须对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地貌等自然条件开展调查勘察,当监测对象为地质灾害时,还需查明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变形特征,并形成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等基础资料。
本规范规定监测站须铺设混凝土基础并设置防护护栏,必须安装LED显示屏、语音播报器、示警灯、高清监控设备及红外报警器等警示与安防设施。根据选定的位移、雨量、水位等监测要素配套相应精度的传感器,并对数据采集传输协议、供电系统备用时长及防雷接地措施提出了具体技术指标。
本规范要求监测站建成后须制定包含运维主体、巡检周期和故障检修预案的运行维护计划。常态运维分为线上日常巡检和现场定期巡检,重点检查供电、通信及设备状态;遇设备达设计寿命、数据异常或极端环境等情况时须启动特殊巡检,发现故障应立即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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