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拱圆大棚建造技术规范第1部分:镀锌钢管装配型》DB37/T4682.1-2023,自2024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镀锌钢管装配型拱圆塑料大棚建造的基本要求、结构参数、选址与场地规划、建造施工、性能测试和验收、技术档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镀锌钢管装配型拱圆塑料大棚的建造。
本规范规定了镀锌钢管装配型拱圆塑料大棚在建造过程中的全套技术要求,旨在引导山东省设施农业建造向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本规范从荷载设计、骨架与覆盖材料选型等基本要求出发,到结构参数、场地选址与规划、具体建造施工工艺,以及建成后的性能测试、验收和技术档案管理,形成了覆盖建造全流程的闭环体系。本规范充分吸收了省内科研与生产实践经验,兼顾了宜机化操作与结构安全,为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和抗灾能力提供了系统性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大棚主体钢结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0年,主要构件耐腐蚀时间与之匹配,热浸镀锌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棚膜厚度不小于0.08 mm、初始透光率不低于85%,防虫网规格宜为40目至60目,所有关键材料均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并采取防雨措施存放,从源头保障设施耐久性与使用性能。
本规范对建造施工各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基槽深度不宜小于500 mm并需浇筑混凝土垫层;拱架按800 mm~1000 mm间距分组安装,套接重叠长度不小于200 mm并加以固定;纵向拉杆从棚顶向两侧依次安装,相邻距离约2 m;棚膜须在晴朗、风力小于3级的天气安装,并采用卡槽、卡簧与压膜线紧固;通风口需安装防虫网,棚门采用悬挂式双开平移门,确保启闭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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