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浙江省《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安全技术规程》(报批稿)。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中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本规程系浙江省为规范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的应用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规程共分10章和7个附录,从材料、荷载、设计、构造、施工及安全管理等环节,系统规定了该支撑架体系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程立足于浙江省工程实践,在遵循现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针对盘扣式支撑架因构配件模数限制导致灵活性不足、架体构造缺陷等问题,拓展了构配件应用范围,补充了型钢托梁、调节跨、斜面基础搭设等新构造措施,明确了施工检查与验收的量化标准,旨在实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从源头上保障施工安全与架体整体稳定。
本规程按标准型(B型)和重型(Z型)两类支撑架,分别给出了立杆间距、步距、高宽比及竖向斜杆布置等核心构造要求。设计计算须涵盖水平构件抗弯剪、立杆稳定性、连接盘抗剪及地基承载力等全部内容,并针对多层楼面连续浇筑工况引入了立杆轴力修正系数,确保计算模型与实际受力吻合。构造上,本规程强调了立杆排布应与结构尺寸协调,并首次系统规定了调节跨、型钢托梁的使用条件与节点做法,弥补了标准件模数不足带来的搭设盲区。
本规程规定搭设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遵循先立杆、后水平杆、再斜杆的顺序,并强制要求水平杆端扣与立杆盘扣须锤击紧密贴合。拆除作业须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严禁先拆后顶。检查验收环节明确了以1000吨为检验批的进场复验规则,对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架体提出了更严格的产品抽样复验要求,并在各施工阶段设置分项检查与验收节点,验收不合格的架体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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