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DB2103/T013-2024,自2024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鞍山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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