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辽宁省《高标准农田障碍土层消除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障碍土层消除工程技术的改良措施,明确了深耕、旋耕和深松技术的机械选择、作业时间和作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存在障碍土层的区域。
本规程立足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针对白浆层、犁底层、黏磐层、沙漏层四类典型障碍土层,系统规定了消除改良的技术要求。本规程以深耕、旋耕、深松为核心改良措施,分别明确了各类作业的配套动力、机械选型、适宜作业时间及土壤含水率指标,并给出了旱田与水田差异化深度控制标准。同时,本规程对技术档案的收集、归档与保存提出了规范,要求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且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保障技术实施的可追溯性。整体上,本规程为全省障碍土层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操作依据。
本规程明确深耕须采用配套功率不小于59kW的大型拖拉机及铧式犁,作业宜在秋季收获后至封冻前进行,土壤绝对含水率控制在15%至30%之间,旱田深度不低于25cm,水田深度在15cm至20cm之间,须符合相关铧式犁技术标准。
旋耕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旋耕机与圆盘耙,于秋后或春播前作业,含水率15%至25%,旱田深度不低于15cm,水田不超过15cm。深松则以不超过动力上限值80%的拖拉机配套,宜在秋季进行,旱田适宜深度不低于30cm,须满足保护性耕作机械相关标准,未完成区域可春播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