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沙区光伏电站防风固沙及生物养护技术规程》DB6108/T74-2023,自2024年01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榆林沙区光伏电站防风固沙及生物养护的选址、规划设计、土地复合利用与植被恢复、养护、监测、监督及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榆林沙区光伏电站防风固沙及生物养护。
本规程立足榆林沙区实际,系统规定了光伏电站建设中防风固沙与生物养护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程围绕选址、规划设计、土地复合利用与植被恢复、养护、监测及档案管理等环节,提出“控面、覆土或沙障、林网”三位一体的防治路径,明确外围锁边林带、道路分区林带及阵列区灌草复绿的分级配置模式,并细化苗木规格、栽植密度、种植方法及养护频次等操作要点。本规程旨在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现光伏场区就地固沙、蓄水保墒与植被恢复的协同目标,为沙区光伏电站生态建设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外围防风固沙锁边林带、场区道路灌木分区林带和网格内阵列区灌草复绿区块三级防护网络。外围林带以樟子松、新疆杨等乔木搭配柠条、紫穗槐等灌木形成混交屏障;道路两侧种植耐刈割、景观效果好的灌木;阵列区板下沿桩基栽植沙地柏防蚀,其余区域条播甘草、苜蓿等草灌植物,实现全面复绿与复合利用。
针对不同沙地类型,本规程要求采取差异化整地与改良手段。平缓沙地采用局部带状整地并搭设草方格沙障;沙丘密布、地形起伏区须先全面场平,再覆盖20厘米厚黏土或设置草方格沙障,同时铺设滴灌带,以改善土壤结构、拦蓄降水、防止风蚀与集中冲刷,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本规程明确植被恢复后须连续养护3年,并规定了补植补种、修枝、节水灌溉、追肥、刈割等具体措施及频次,其中落叶灌木每4年刈割1次,草本每年刈割3次。同时,本规程确立了造林种草成活率不低于85%、阵列区植被盖度达70%以上的验收指标,并要求从立项到运营实施全过程生态监测与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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