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地本底调查规范》DB2310/T139-2024,自2024年08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地本底调查术语和定义、林地分类、林种区划、优势树种(组)、其它因子标准、森林经营区划、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调查成果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牡丹江地区林地本底调查。
本规范规定了牡丹江市林地本底调查的核心技术要求与操作流程,旨在为辖区内的林地资源清查提供统一标准。本规范以森林经营单位或行政区域为调查总体,系统界定了林地分类、林种区划、优势树种判定及其他关键因子标准,并明确了从林班、小班区划到外业调查方法、内业成果编制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查清林地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功能与分布,客观反映区域林地实际状况,并涵盖数据表、图面材料与文字报告三大类调查成果,确保调查结论的科学性与可比性。
本规范将林地划分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与其他林地三大类,并对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地及预备林地给出了精确的面积、郁闭度或保存率等量化界定。在林种划分上,本规范将森林类别分为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并向下细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能源林及经济林五个林种,共含二十三个亚林种,每种均列出具体的区划条件和功能导向。
本规范明确了优势树种组的划分方法,按蓄积量或株数比重将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两大类型,涵盖红松、落叶松等二十种纯林及针阔混交、硬阔叶混交等五种混交林。此外,本规范对龄级龄组、郁闭度与覆盖度等级、土地与林木权属、天然更新等级及生态公益林事权等级等其他调查因子设定了统一的判别标准与计算规则。
本规范规定林班区划采用自然或综合区划法,并对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林班的面积上限作出不同要求,小班作为基本经营单位则依据地类、权属、林种等十一种条件划分,并设定最小与最大面积限制。在调查方法上,本规范针对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等不同地类分别采用角规样地、样地实测或目测等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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