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扩建的市政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建筑小区等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本规程以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控制雨水径流、缓解城市内涝为核心目标,遵循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专业融合等基本原则,强调灰绿融合与问题导向。本规程以降雨径流组织与控制过程为主线,系统划分了产流、导流、聚集、溢流四个设计阶段,并针对不同项目类型提出了差异化的设计目标与技术要点,涵盖平面布局、竖向设计、设施选型、指标计算等全过程内容,为广安市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总体设计框架与指标体系
本规程明确了海绵城市总体设计应包含现状分析、平面布局、竖向设计、排水分区划定、设施布局及安全应急指引等内容。在指标层面,本规程规定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核心控制指标,并针对绿地类、建筑小区类等不同用地类型给出差异化的取值规则与调整方法,同时将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源头径流峰值控制量、雨水资源利用率等纳入设计指标体系,要求以总磷作为面源污染控制指标。
降雨径流控制全流程设计
本规程以降雨径流的产流、导流、聚集、溢流四个阶段为主线,构建了完整的径流控制设计逻辑。产流阶段侧重下垫面设施的选择与空间配置;导流阶段强调竖向设计与植草沟、开孔路缘石等导流设施的结合;聚集阶段明确生物滞留设施、调蓄设施等的规模计算与布局原则;溢流阶段要求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与市政管渠系统衔接,保障超标降雨条件下排涝安全。
三类项目差异化技术要点
本规程分别对市政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建筑小区提出了针对性的设计要求。市政道路侧重削减地表径流与面源污染,强调生物滞留设施与道路竖向的结合;城市绿地要求充分发挥区域调蓄功能,强化对周边汇水区域径流的下渗和滞蓄作用,并鼓励建设旱涝两宜的滞蓄空间;建筑小区以径流总量控制为核心,要求新建与改建项目分别落实规划指标与解决积水、污染等实际问题,并对地下空间覆土厚度、绿色屋顶设置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