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DB5117/T87-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流程、监督。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占道施工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
本规程确立了达州市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工作的标准化流程与技术要求。本规程围绕安全、畅通、高效的基本原则,系统规定了占道施工审查的组织分工、人员设施配置、分类标准及操作流程。本规程将占道施工细分为备案、审查和应急抢险三类,明确了各类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办理时限,并规范了从材料接收、方案论证到出具意见、发布管制消息及事后归档的全链条工作程序。在审查要点上,本规程着重强调交通组织方案须统筹兼顾施工作业区的安全防护、周边路网的通行保障以及沿线居民的便捷出行。此外,本规程还建立了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并对违规施工、方案不符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设置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本规程依据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其科学划分为备案、审查及应急抢险三类情形,并分别设定了差异化的办理路径。对于行人空间充足、夜间施工且白天恢复通行等轻微影响项目实行1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快速备案制;对于占用道路后产生较大影响的工程,则启动包括方案论证在内的严格审查程序。整个流程贯穿线上并联与线下踏勘相结合的机制,并视情况引入告知承诺制,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本规程明确了交通组织方案审查须坚守安全、畅通、便捷三条原则。审查时重点关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占一还一”等减少干扰的技术标准,施工地点是否与批准位置一致且视线良好,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在规范的安全距离之内。对于开辟通道等特定作业,还额外规定了距路口的最小距离与转弯半径等技术指标,确保施工区域及周边道路网的交通运行能够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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