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燃气智慧化建设,提高城镇燃气智慧化管理水平,做到安全供气、运行稳定、经济合理,制定吉林省《城镇智慧燃气建设技术标准》DB22/T5164-2024,自2024年08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燃气智慧化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建设、运行维护。
本标准作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围绕城镇燃气智慧化建设全生命周期,系统规定了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应用及运行维护等核心技术要求与实施路径。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燃气智慧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维,以提升燃气供应的安全性、运行效率和经济合理性为核心目标,强调信息安全与智慧燃气建设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本标准明确了城镇燃气智慧化系统须依据企业类型与供应规模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系统建设涵盖地理信息系统、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管网运营系统、厂站管理系统及瓶装燃气管理系统等模块,要求各系统在满足安全前提下支持信息共享,并具备基础数据分析、偏差示险及闭环处置能力。其中,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须实现对门站、调压站等场站工艺参数的实时远程监视与控制,瓶装燃气管理系统则须依托电子标签实现气瓶充装、流转全过程可追溯。
本标准规定数据采集须覆盖气源、输配及应用的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并明确运行工况数据、过程管理数据的采集内容、频率与保留期限。数据管理须建立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采用基于国产商用密码算法的产品。信息传输网络应满足关键设备冗余容错要求,对外部访问须进行身份鉴权,信息系统安全须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及病毒防护技术,确保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各环节的一致性与机密性。
本标准构建了省、市、县三级智慧燃气监管体系,要求监管系统具备全域概览、动态台账、运行监测与安全评价等功能模块,并规定管道燃气企业须将地下管网等数据汇交推送至监管平台。在系统应用层面,标准对厂站远程值守、管网巡检、隐患闭环管理、应急指挥及智慧调度等具体场景提出功能要求,强调厂站须配备人脸识别、人员定位及视频监控设施,智慧调度须结合气量预测与管网仿真实现资源统筹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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