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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01-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订版)》琼自然资函〔2023〕1203 号.pdf

2023年8月1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为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印发《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订版)》琼自然资函〔2023〕1203号。

本规范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产生新增耕地的调查认定;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以及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投资或参与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均按此规范调查认定。本规范所指的新增耕地调查认定,包括对新增耕地来源、数量、地类、质量等别和产能的核定。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的技术标准与操作流程,适用于省内各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认定工作。本规范以严格保护耕地、确保新增耕地真实可靠为核心,从来源、数量、地类、质量等别和产能五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核定体系,明确了新增水田、水浇地、旱地的具体认定指标,包括土层厚度、灌溉保证率、田间道路通达度、连片规模、土壤环境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同时,本规范梳理了从立项备案、工程验收到日常变更、省级复核直至上图入库的全链条认定程序,并对后期管护和耕作种植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实现新增耕地的全程动态监管和长期稳定利用。

新增耕地的准入条件与认定标准

本规范严格划定了新增耕地的来源范围与禁止区域,明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林地、重要水源涵养区、污染严重区域以及坡度超标区域等开展新增耕地。针对新增水田、水浇地、旱地三类地类,分别设定了土体厚度、耕作层厚度、灌溉排水设施、田块规模和平整度等差异化指标,并特别要求新增水田必须种植水稻等水生粮食作物,以确保地类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数量与质量的测算方法

本规范规定了新增耕地数量的计算规则,以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通过比对开工前与竣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核算净增耕地面积和净增水田面积。在质量评定方面,采用“因素法”评定耕地质量等别,结合外业调查与土壤检测,并配套新增产能核算公式,将耕地质量提升量化为粮食产能指标,实现了数量与质量的双重管控。

全流程认定与监管机制

本规范建立了“立项备案—施工验收—日常变更—市县级认定—公示—省级复核—备案入库”的闭环认定程序。市县须在不同阶段拍摄高分辨率影像并上传系统,经省级复核确认后,新增耕地的地类、面积、质量等信息方可上图入库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备案后还需落实后期管护,确保耕地长期稳定耕种,防止闲置或非农化。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订版)》琼自然资函〔2023〕1203 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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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订版)》琼自然资函〔2023〕1203 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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