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智慧园区建设第2部分:平台建设》DB42/T2269.2-2024,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范了智慧园区平台建设的基本规定、平台架构、能力层、应用层、安全性要求、平台验收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园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智慧园区平台项目。
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园区平台建设的基本规定、平台架构、能力层、应用层、安全性要求、平台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内容,适用于智慧园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本规范确立了以开放标准为基础的建设原则,要求平台具备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并对系统性能指标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平台整体架构由能力层与应用层构成,能力层提供统一认证、统一门户、统一消息、统一运维、大数据平台等十三项共性支撑能力,应用层则覆盖智慧规划建设、智慧管理、智慧运营和园区大脑四大业务领域。本规范还对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环境安全、数据安全及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预验收与正式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流程以及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明确智慧园区平台由能力层和应用层构成。能力层是平台的共性技术支撑,涵盖统一认证、统一门户、统一消息、统一运维、大数据平台、应用审计、日志管理、地理信息、人工智能算法、数据资源中心、事件协同处置、应用集成及外部数据接口,旨在为上层应用提供标准化的认证授权、数据汇聚治理、智能分析、系统集成与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能力。
应用层围绕园区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划分。智慧规划建设包含三维辅助规划、BIM规划报建、BIM施工图审查、智慧工地和项目管理;智慧管理覆盖资产管理、安防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综合管理、环境管理和空间管理;智慧运营面向个人与企业提供人才服务、生活服务、基础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园区大脑则实现整体态势感知、运行监测、协同联动和辅助决策功能。
本规范从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环境安全、数据安全及灾备四个维度提出安全性要求,规定平台安全等级不应低于GB/T 22239中的二级要求,并需建立数据确权授权管理机制。平台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前需稳定运行至少一个月。运行维护需参照GB/T 28827.1制定管理制度,并做好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宣贯培训及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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