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技术规程》DB1331/T071-2024,自2024年03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林业有害生物踏查、标准地调查、监测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标本采集、照片拍摄、资料汇总与上报、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雄安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的技术方法与管理要求,涵盖踏查、标准地调查、监测、种类鉴定、预测预报、标本采集、资料汇总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工作。本规程针对林木害虫、病害、入侵植物及鼠兔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别明确了以诱虫灯、引诱剂、孢子捕捉器、航空器监测结合地面核验,以及土丘系数法、百夹日法、样带法等在内的多手段监测技术路线。同时,本规程对不同类型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程度调查方法与计算公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严格设定了踏查路线制定、时间频次、物品准备等基础操作细则,为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系统化、标准化监测调查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从初步踏查到固定标准地详查的分层调查体系,明确要求在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期每月至少踏查一次,并对达到轻度以上发生标准或新传入有害生物的林分立即设立标准地进行详查。固定标准地实施统一编号管理,需每2至3年更新一次概况信息,以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与可比性。
本规程根据有害生物类别细化了监测与调查技术。林木害虫监测采用诱虫灯、引诱剂、目测及航空器等方法,而林木病害监测侧重孢子捕捉与目测,入侵植物采用样方法,鼠兔害则采用土丘系数法、百夹日法、样带法及丝套法等。调查环节对食叶、蛀干、种实及地下害虫,以及叶部、枝梢、干部、根部病害,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调查指标与统计方法。
本规程要求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参照既有标准,形态学鉴定困难时需采用分子生物学等手段或送交资质单位,且鉴定记录须包含详细的采集信息与拉丁学名。此外,本规程对野外记录、标本与照片的归档以及电子资料备份均提出了硬性要求,并规定发现重大疫情或疑似症状须第一时间上报,形成从现场调查到资料管理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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