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雄安新区防灾布局要求,指导雄安新区防灾减灾工程高质量建设,规范防灾减灾工程运行管理,制订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防灾减灾工程》DB1331/T025.7-2022,自2022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也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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