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生态环境部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水源保护区勘界的技术要求、工作准备、内业处理、现场勘界、成果质量检查、成果档案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的全套技术流程与管理要求,涵盖从工作准备、内业处理、现场勘界到成果质量检查和档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本规范明确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基准,采用不小于1:10000比例尺的底图,并对平面与高程精度、计量单位、投影分带等作出统一规定。本规范将边界点与定标点作为核心要素,详细制定了点位预设、编号规则、实地测量及信息记录的操作细则,同时规定了勘界工作底图制作、边界校核、拓扑检查以及最终图件、矢量数据、表册和文本等多类型成果的归档要求,旨在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勘定提供标准化指导。
本规范统一了勘界工作的空间基准与精度指标。坐标系必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平面精度方面,图上量取边界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实地测量的定标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3m;高程精度则根据采用的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分别控制在±2m或±5m以内,确保勘界数据的准确可靠。
本规范构建了“工作准备—内业处理—现场勘界—成果检查与归档”的标准化作业链路。内业阶段重点在于制作勘界工作底图、校核并修正原有边界矢量,以及预设边界点和定标点的位置与编号。外业阶段则通过RTK等实时动态测量手段,对预设点位进行实地测量、放样与信息采集。现场须详细记录定标点信息并拍照,同时对不易到达的边界点采用图上量取方式,内外业协同完成边界线标定。
本规范要求形成图件、数据、表册、文本和多媒体五类勘界成果。成果质量检查涵盖矢量符合性、精度指标、拓扑正确性、流程规范性及图件整饰等十余项内容,并引用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相关标准。勘界完成后须编制技术报告,整理边界点成果表、走向说明及定标点信息登记表,所有涉密资料和数据的归档管理严格遵循国家保密规定,保障成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