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湖智慧监管体系构建导则》DB35/T2192-2024,自2024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智慧监管体系框架、基础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集成应用平台、配套设施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和智慧监管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河湖智慧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实现。
本导则规定了河湖智慧监管体系的构建框架与技术要求,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三条主线,融合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以实现“一张蓝图管河、一条轨迹管人、一个标准管事”的智慧监管目标。本导则从基础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集成应用平台、配套设施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到智慧监管应用,提供了全过程、系统性的技术规范,涵盖“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数据汇聚与智能分析、数字展示与决策支持等核心环节,旨在全面提升河湖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本导则构建的河湖智慧监管体系由六大板块组成,包括基础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集成应用平台、配套设施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和智慧监管应用。其中,基础应用系统依托雷达、卫星遥感、无人机、自动监测站等设施设备,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网络;应用支撑系统提供地理信息、算法模型等底层能力;集成应用平台实现数据汇聚、分析、展示与服务;配套设施设备规范了前端感知与后端支持环境的建设;运行保障系统则从通信网络、信息安全、数据管理等方面确保体系稳定运行。
本导则强调以卫星遥感影像比对提取变化图斑,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进行重点区域巡航核查,并通过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实现地面实时感知。在数据层面,要求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分类编码和标准化预处理,依托AI算法实现自动识别、风险关联分析和问题自动派发,并构建河湖监管可视化模型。数据管理需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实现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共享交换。
本导则明确了河湖巡查、河湖健康评价和综合决策支持三个核心应用场景。河湖巡查场景需设定巡河频次、自动提醒、绘制巡河热力图并统计分析履职与问题处置数据;河湖健康评价需符合相应技术导则;综合决策支持则基于已有系统功能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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