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面气象观测场自动化设备布局规则》DB35/T2195-2024,自2024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面气象观测场的类别、环境条件要求和设备布局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面气象观测场自动化设备布局。
本规范规定了福建省地面气象观测场自动化设备的布局规则,涵盖观测场类别划分、场地环境条件和设备布局的具体要求。本规范根据观测任务级别将观测场划分为大型、小型和特定观测场三类,并对各类观测场的规格和应用场景作出明确界定。在场地环境方面,本规范从周边环境、方位、下垫面、围栏、标识、道路、线缆铺设和防雷等八个维度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确保观测场的基础条件满足自动化设备运行需要。在设备布局上,本规范确立了互不干扰、北高南低、东西成行南北成列的基本原则,并针对大型、小型及特定观测场的不同型号,分别规定了设备的行列排布、间距尺寸和各排应布设的具体仪器类型,为全省地面气象观测场自动化建设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观测场按观测任务级别分为大型观测场、小型观测场和特定观测场三类,每类又包含不同型号以满足多样化的观测需求。场地环境要求强调观测场宜正南正北布置,下垫面保持平整草层且草高不超过20厘米,围栏应采用不锈钢、塑钢或木质等非强反光材料,围栏门宜设于北侧且高度不高于1.2米。观测场内应设置站点标识牌和中心标志,道路宜铺设0.3米至0.5米宽的小路,线缆应通过电缆沟或电缆管铺设并做到防水防鼠,防雷措施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大型观测场采用双套设备布局,主用设备布设在备用设备的东面或北面。设备东西间隔不小于4米,南北间隔不小于3米,仪器距围栏不小于3米。大型观测场I型按五排四列布局,依次布设能见度观测仪、风观测仪、百叶箱、雨量传感器、地温传感器等设备;II型按七排四列布局,在I型基础上增设总辐射、大气长波等辐射观测设备;III型按五排三列布局,设备配置与I型相近但列数精简。各类型均按北高南低原则,高处设备居北、低处设备居南。
小型观测场设备东西间隔不小于2米,南北间隔不小于2米,仪器距围栏不小于1米。小型观测场I型按三排三列布局,依次布设能见度观测仪和风观测仪、百叶箱、雨量观测仪;II型按三排一列布局,布设风观测仪、百叶箱和雨量观测仪;III型按两排一列布局,仅布设百叶箱和雨量观测仪。特定观测场适用于高山、海岛、船舶、浮标等特殊场景,可按实际情况灵活布局,但须遵循北高南低、东西成行南北成列的要求,风观测仪和能见度观测仪宜安装在北面开阔位置,雨量观测仪宜安装于最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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