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35/T 2032-2021 ,自2022年3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技术路线、资料收集、质量监测、质量评价、图件编绘、成果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
《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35/T 2032-2021》规定了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技术路线、资料收集、质量监测、质量评价、图件编绘、成果要求和验收要求等内容。该规程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明确提出了耕地质量的定义,包括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规程涵盖了从数据采集、分析测试到评价因子构建、等级划分的全过程,并提供了详细的监测点布设原则、数据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同时,还涉及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成果输出规范及验收标准等,为福建省耕地质量管理和科学评价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规程明确了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布设原则,包括密度控制、代表性、均匀性和优先性。监测点需覆盖不同乡镇、地貌类型、耕地利用类型和土种类型,确保数据全面性和代表性。
规程详细规定了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的分析方法,包括物理、化学性状的检测项目以及相应的测试分析方法。同时,提出通过空间插值模型进行属性数据的空间赋值,并采用加标回收实验等方式确保分析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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