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风险防控作用,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水平,制定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DBJ/T13-452-2024。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的技术服务。
本标准作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行为,建立系统化、标准化的服务框架。本规范围绕技术服务全流程,从合同签订、服务能力配置、具体服务内容到过程管控、服务保障及评估改进,形成完整闭环。通过明确保险机构、投保单位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边界与合作机制,本规范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科技推广等多元服务整合为有机整体,力求将保险的被动赔付转化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切实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本规范确立了以保险机构为枢纽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模式。保险机构既可依靠自有专业力量,也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履行服务义务,但须确保服务团队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与从业经验。投保单位则须主动配合服务开展,如实提供资料、落实隐患整改,但其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不因此转移或免除。
本规范明确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基础项目与可选项目,其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为必选服务,并依据工程规模与风险等级设定了最低服务频次。服务过程遵循“方案制定—现场交底—实施服务—出具报告—隐患告知与整改反馈”的标准化流程,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了向主管部门上报的升级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得到闭环处置。
本规范为服务质量提供了制度性保障,要求保险机构列支不低于保费总额20%的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通过建立服务档案长期留存、搭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与追溯,确保服务过程真实可控。同时,引入年度自评或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机构考核、人员选用直接挂钩,驱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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