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制定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民用建筑工程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评价。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评价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类型及其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水平、生活习俗等进行综合评价。
本评价标准是为规范统一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评价、提升应用水平而制定。本文件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围绕建筑集成、安全耐久、经济适用、系统部件四类核心指标,并设置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构建了完整的评价体系。评价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系统投入使用满一年进行,首先审查控制项达标情况,再对评分项和加分项量化打分,最终依据总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基本级、A 级、AA 级、AAA 级四个等级,旨在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实现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协调美观的高质量融合发展。
本文件建立了一套由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控制项是参与评价的必备门槛,必须全部达标;评分项覆盖建筑集成、安全耐久、经济适用、系统部件四个方面,采用分档或不分档方式评分;加分项则针对提高与创新举措给予额外加分。总得分由控制项基础分、各指标评分项得分及加分项得分之和除以十计算得出,并依此划定从基本级到AAA级的四个等级,其中A级及以上等级还要求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低于其满分值的30%。
在建筑集成方面,本文件强调系统应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从规划选址、建筑朝向、结构承载、给排水及电气设计等环节提出一体化要求,确保集热器、贮水箱等部件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建筑外观协调统一,并具备完善的防水、排水及避雷措施。在安全耐久方面,本文件要求所有组件须具备法定检测合格证书,系统须通过水压试验,并采取防冻、过热保护、抗风、防坠落等措施,同时对集热器、贮水箱、支架及管路等主要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安装工艺和防腐处理提出明确规范,以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本文件从热性能和实际使用效能出发,规定了日有用得热量、升温性能、贮水箱保温性能等控制指标,要求系统太阳能保证率、供热水温水量符合规范,并应安装计量装置。评分项进一步鼓励更优的热性能参数、合理的投资回收期及便捷的运行维护。在系统部件层面,本文件对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管路及水泵、传感器等关键部件的产品质量、安装精度、连接密封、循环坡度及电气安全等均提出具体检查与评分细则,确保各部件协调工作,发挥系统最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