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共基础数据整合服务规范》DB5101/T187-2024,自2024年08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公共基础数据整合范围、方式、流程、质量成果及公共基础数据服务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基础数据整合服务。
本规范立足成都市公共基础数据整合服务的实际需求,对自然人、法人、地名地址、电子证照等核心数据资源的整合范围、方式、流程、质量成果及数据服务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将散落在各市级部门的异构数据进行标准化归集与规范化处理,通过统一的数据元标准和整合流程,构建起覆盖自然人库、法人库、地名地址库、电子证照库的公共基础数据库体系。整合流程涵盖数据准备、数据库表创建、数据归集、数据规范化、逻辑关系建立和数据入库六个关键环节,并强调利用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核心标识建立跨库关联关系。在数据服务层面,本规范规定了服务分类、目录、提供、使用及监测的全链路要求,确保整合成果能够有效支撑数据共享、开放与授权运营。
本规范将整合内容聚焦于自然人、法人、地名地址和电子证照四类公共基础数据,并以细化的整合目录形式明确了各库的数据项构成。整合方式上,强调对分散、多源、格式不一的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元标准,以构建标准化、结构化的专题数据库。
本规范制定了从数据准备到最终入库的六步闭环整合流程,要求数据提供单位完成数据核验,并通过逻辑关系建立实现跨主体数据关联。质量管控贯穿全流程,对整合成果提出了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四项硬性要求,确保入库数据真实反映情况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本规范将整合成果定义为可供服务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并规定了接口、库表、文件等多种数据服务方式。服务管理上明确了申请、使用及监测要求,强调授权访问和安全保密,旨在为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可管控的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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