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DB5104/T67-2023,自2023年03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攀枝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设置标准和精细化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攀枝花市城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米易县、盐边县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攀枝花市地方标准,旨在为本市城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提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的统一技术依据。本规范从设置标准与精细化管理两大维度切入,系统规定了设施分类、设置要求、安全维护、审批流程及日常监管等内容,强调安全、完好、整洁、美观的基本原则。本规范要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必须符合城市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规划功能分区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及行人安全,并应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同时,本规范明确了设置者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了涵盖审批、巡查、检测、应急处置在内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以推动城市形象的持续提升。
本规范详细列明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禁止设置区域和安全距离,例如交通信号设施周边10米范围内、消防通道、危房等位置严禁设置。设施设置不得破坏城市轮廓线或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并应注重昼夜景观协调。本规范要求设置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安全,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灾害性天气前后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测不合格的设施不得继续使用。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设置审批、运行监管、违规处置和应急响应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需依法取得规划许可,临时性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与活动期限一致,期满后须在3日内拆除。本规范推行“统一办理、联合审批”制度,并强制规定空置的公共场地广告设施必须以公益广告进行全面覆盖,确保管理的规范化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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