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面煤矸石基层应用技术规范》DB15/T3122-2023,自2023年09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建设中煤矸石路面基层的原材料、混合料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查与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路面基层和底基层的施工,市政道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需求,系统规定了煤矸石作为路面基层集料在原材料选择、混合料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检验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以煤矸石粗、细集料为主要骨架与填充材料,可掺配水泥、石灰、粉煤灰或固化剂等无机结合料,形成稳定类路面基层或底基层结构,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并可供市政道路参照执行。通过设定集料粒径规格、压碎值、耐崩解性指数及放射性等关键技术指标,本规范强调煤矸石使用前须经崩解稳定处理,并在配合比设计中引入等体积换算原则与振动成型法,以保障混合料的力学性能与耐久性。
本规范对煤矸石集料实行分档管理,明确粗、细集料的粒径规格、压碎值及塑性指数等量化要求,并强制规定使用前耐崩解性指数不小于70、放射性须满足GB6566标准,从源头确保材料稳定与环保安全。同时,本规范列明水泥、石灰、粉煤灰及固化剂等结合料的选用准则,允许采用电石泥等固废替代石灰,并允许干排或湿排粉煤灰经强度验证后使用。
本规范规定混合料设计须遵循目标配合比与生产配合比两阶段流程,按不同结合料类型分别给出水泥稳定、水泥粉煤灰稳定及石灰粉煤灰稳定煤矸石的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并明确设计参数龄期分别宜为90天与180天。当煤矸石与天然集料掺配时,须依据密度差异按等体积原则进行质量换算,确保级配与强度满足JTG/T F20相关推荐范围。
本规范要求正式施工前须铺设不少于200米的试验段,高速公路及一、二级公路应采用集中厂拌工艺,拌和前宜对煤矸石集料洒水闷料6至12小时。摊铺碾压成型厚度宜控制在一百五十毫米至二百毫米之间,养生期按结合料类型分别不少于7天、10天及14天,且不宜直接洒水,推荐采用节水养生膜、土工布或薄膜覆盖养生。此外,本规范对层间清理、透层油洒布及交通管制等环节均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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