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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7.25-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旅游 第1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DB5226/T 254.1-2024.pdf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旅游第1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DB5226/T254.1-2024,自2024年07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镇远古城游客中心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建筑物、设施设备、服务要求、管理要求、监督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镇远古城游客中心的设施与服务。

本规范对镇远古城游客中心的设施配置与服务提供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涵盖选址、建筑、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服务流程、人员管理及监督改进等全链条环节。本规范要求游客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服务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须在入口或交通便利处独立设置或附设于其他建筑,外观与古城风貌相协调。在服务层面,本规范明确了现场接待、电话应答、展览展示、投诉受理、紧急救助等七类服务内容,并对礼仪着装、语言规范、服务时间公示等提出统一要求;同时规定了人员配备不少于6名在岗人员、岗前培训考核、设施即时检修、制度建设及常态化监督评价等管理机制,旨在为游客提供标准化、公益性的综合服务。

选址与建筑景观要求

本规范规定游客中心应选址于古城主要入口或交通便利位置,建筑外观须与镇远古城环境相协调,体现当地民风民俗文化气息,并在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引导路标。建筑应有醒目的标识和名称,确保游客易于识别和抵达。

内部功能分区与设施配置

游客中心内部分为服务区、办公区和附属区,服务区须包含咨询处、售票处、休息区、母婴室、医务室、行李寄存处、购物中心及公共厕所等功能空间,办公区与服务区相对分离。设施方面,须配备咨询台、自助售票和查询设备、影视播放设备、饮水充电设施、紧急救助设备及特殊人群辅助器械,并提供免费无线网络。

服务规范与人员管理

服务内容细化为现场接待、电话接待、展览展示、代寄服务、特殊人群接待、投诉受理及紧急救助七项,对问候用语、仪态仪表、普通话及外语服务均有明确要求。人员管理上,须配备至少1名负责人和6名以上在岗人员,咨询员和导游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两年以上旅游工作经历,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此后每半年复训一次。

监督改进与制度保障

本规范要求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与评价制度,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价,并定期听取游客及第三方意见。须建立投诉渠道并公示,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跟踪评价改进效果。同时须建立健全安全、应急、人员管理、寄存、医务、保洁及投诉处理等配套制度。

该规范作为《镇远古城旅游》系列标准的首项文件,为镇远古城游客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结束了相关领域无标可依的局面。该规范通过明确选址、建筑规模、功能布局及设施设备的具体参数,有助于推动古城旅游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升级,避免因建设标准不一导致的游客体验参差不齐。在服务层面,该规范细化了七类服务场景的操作要求及人员职业素养标准,有利于提升一线服务的规范性和亲和力,强化镇远古城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从管理角度看,该规范以制度化形式固化了人员配备、培训考核、设施维护及投诉处理等机制,并引入日常与定期相结合的多维度监督评价体系,为运营方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持续改进提供了可操作的框架。该规范的发布实施,不仅直接惠及游客,增强其游览便利性与安全感,也为黔东南州其他旅游服务类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参照,对促进地方旅游服务品质整体提升具有示范意义。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旅游 第1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DB5226/T 254.1-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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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旅游 第1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DB5226/T 254.1-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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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古城旅游 第1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DB5226/T 254.1-2024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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