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取水工程(设施)管理规范》DB52/T1775-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取水工程(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档案管理等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道外取用水户新、改、扩建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取用水管理。
本规范立足于贵州省取水工程(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规定了从工程建设到运行监管的标准化要求。本规范明确了取水工程在建设阶段须严格依据取水许可审批文件,落实取水水源、地点及计量设施的同步设计、安装与投运;在运行阶段,则围绕取水许可证的核验、延续、变更、注销等环节,结合标识牌设立、计量设施检定与在线监控、档案管理等工作,构建起闭环式管理体系,旨在规范取用水行为,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本规范要求取水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文件,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取水水源、地点及设计能力与批复一致。同时,对取水管道布置、材质及标识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预留计量设施安装位置。此外,本规范强调计量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运,并针对管道型、河道型等不同场景规定了计量设施的选型与安装技术要点。
本规范对取水工程建成后的核验程序、取水许可证的延续、变更、重新申请及注销等情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在运行管理中,本规范细化了地表水与地下水取水口标识牌的设置样式与内容要素,包括取水权人、许可编号及监督信息等。针对计量设施,本规范明确要求开展定期检定校准,建立日常巡查与维护机制,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稳定传输。
本规范确立了“一户、一证、一档”的档案管理原则,要求取用水户建立涵盖取用水审批、管理及计量三大类的档案体系。审批档案需完整收录水资源论证、许可申请与核验材料;管理档案包括取水总结、计划文件及缴费凭证;计量档案则聚焦于设施合格证、检定证书及更换维修记录,从而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取用水信息链条。
该规范是贵州省深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取用水管理标准化的重要地方标准,为全省河道外取水工程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扭转部分取水工程重建轻管的局面,通过明确工程建设、计量安装和档案管理的具体技术指标与操作流程,有效指导取用水户规范自身行为,减少违规取水风险。对于水行政主管部门而言,该规范细化了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内容,使核验、标识、计量在线监控等监管手段更具操作性,有利于推动取水监测信息的精准化与实时化。从宏观层面看,该规范践行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的发展理念,能够有效提升贵州省水资源利用效率,对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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