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道路交通工程技术规范》DB4201/T702-2024,自2024年08月05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武汉市道路交通工程的全周期交通管理、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具体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武汉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现有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临时道路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武汉市域范围内道路交通工程的全周期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现有城市道路。本规范贯穿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生命周期,强调交通安全、路权保障与供需平衡原则,构建了涵盖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支路的交通组织体系,并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交叉口渠化、地块集散点、占道施工等场景提出精细化设计要求。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交通标志、标线、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信号控制、电视监视、违法监测、信息采集等交通管理设施的技术参数与设置规则,全面推行多杆合一、管线入地等集约化措施,旨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武汉道路交通工程的科学化、系统化建设提供统一技术依据。
本规范确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原则,按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四阶段细化管控要点。规划阶段注重用地与交通系统协调及交通影响评价;设计阶段强调全要素精细化设计,涵盖交通组织、交叉口渠化、慢行设施等,要求落实安全视距与无障碍通行;建设阶段须编制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严格控制变更;运维阶段明确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本规范针对快速路、其他等级道路及行人与非机动车分别制定交通组织策略。快速路强调出入口合理布局与集散车道设置,避免主路瓶颈;其他等级道路规范掉头车道、公交专用道、潮汐车道及单向交通的设置条件,并明确干线协调信号控制要求;慢行交通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独立路权与连续性,细化平面与立体过街设施、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城市绿道衔接要求。
本规范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进行了系统化规定。安全设施方面,规定了交通标志的版面、设置位置与反光材料要求,交通标线的施划规格,以及防撞护栏、隔离栅等设施的防护等级与设置条件。管理设施方面,按设施等级对信号控制、视频监视、违法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等系统提出配置标准,规范了供电、通信网络、防雷接地等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新增设备接入全市统一管控平台,并积极推进多杆合一以提升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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