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井报废与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DB13/T5955-2024,自2024年07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机井报废与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机井报废条件、无害化处理方法选用、黏土回填处理、压力灌浆处理、井口处理和质量控制与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类机井报废及报废机井无害化处理。
本规程规定了河北省境内各类机井的报废判定标准及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流程。本规程确立了以水文地质条件调查、井内情况检测和方案编制为基础的工作程序,要求达到报废条件的机井须及时处理,并在施工前彻底清除井内污染源、拆除配套设施。本规程将无害化处理方法分为黏土回填和压力灌浆两大类,依据井深及地下水质量等条件进行科学选用,同时对材料规格、浆液配比、灌浆压力、结束标准及井口封填恢复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量化指标。此外,本规程还明确了施工过程记录、影像留存及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确保报废机井处理全过程的质量可控与可追溯。
机井若出现井管或过滤器坏损导致出水含砂量超标、过滤器淤堵造成出水量不足甚至干枯、水位下降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井内异物堵塞、水质恶化或污染、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等情形,且修复价值较低时,即判定为报废。此外,位于重要基础设施禁采区、已丧失功能、不符合地下水管理保护要求或被法律法规要求永久关停的机井,无论其物理状态如何,也必须归入报废范畴,体现了本规程兼顾工程安全与资源管控的评判原则。
报废机井的无害化处理分为黏土回填处理与压力灌浆处理两大类。方法选择依据井深及各含水层水质状况综合确定,小口径机井或异物堵塞但通水尚可的井宜采用压力灌浆。黏土回填强调选用塑性指数和黏粒含量达标的天然黏土,制成球块状缓慢填入并科学测算下沉时间。压力灌浆则详细规定了水泥、黏土、水玻璃浆液的材料标准及密度要求,明确了井口灌浆压力、流量控制和“屏浆”结束标准,并针对过滤器透水性差难以处理的深井,提出了下入注浆管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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