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低碳出行》DB12/T3043-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中低碳出行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基本要求、温室气体种类、项目边界和计入期、核算方法、数据监测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范围内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
本规范确立了京津冀区域内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的技术框架,聚焦低碳出行领域。本规范明确了步行、骑行、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及小微型客车合乘等出行方式的减排量核算方法体系,以唯一性、准确性、保守性和安全性为基本原则,覆盖项目边界、计入期及数据质量管控等核心要素。本规范通过比较基准线情景与项目实际碳排放的差值来量化减排成效,并详细规定了各类出行方式活动水平的计算路径与数据监测要求,旨在为低碳出行行为的碳普惠价值实现提供统一、科学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的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全流程。核算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项目计入期最长三年且可更新。为确保结果可靠,本规范对项目开发方提出了数据记录不得重复、核算不得高估、信息须可追溯、用户数据须安全等四项刚性要求,从源头保障碳减排量的真实性与唯一性。
本规范采用基准线法进行减排量核算,通过计算基准线情景的碳排放量减去项目实际碳排放量得出。基准线情景指居民采用多种方式综合出行的排放水平,其关键参数基准线碳排放因子由主管部门发布。对于合乘出行,核算时需除以合乘人数并引入路网转换系数,体现了保守性原则。
本规范要求对出行方式、起讫点、时段及轨迹等数据进行全链条监测。不同出行方式的活动水平获取途径有所区分:步行与骑行主要依赖平台轨迹算法,公共交通依托票务数据并区分单双次刷卡,合乘则依赖订单信息。所有监测数据及台账须存档至最后一期减排量登记后十年,确保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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