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DB12/T 1161-2022,自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流程、总体技术性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天津市发布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DB12/T 1161-2022,旨在指导轻中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该标准明确了受污染耕地的定义、安全利用的目标及技术流程,包括基础数据收集、污染特征分析、安全利用范围确定、实施方案编制与实施、效果评价等环节。同时,针对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等具体措施提出了详细要求,如石灰调节、深翻耕、水分调控、优化施肥和叶面调控等,并规定了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的方法和效果评价指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流程,涵盖从基础数据收集到最终效果评价的全过程,为实际操作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标准对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等关键措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包括石灰调节适用条件、深翻耕的深度要求、优化施肥原则等,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科学可行。
标准建立了完善的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机制,明确了监测点位设置、检测项目及评价方法,确保安全利用效果可量化、可验证。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