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国家级核查疑问图斑整改的通知》自然资调查函〔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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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旨在部署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国家级核查疑问图斑的整改工作。目前,县级调查单元变更调查成果的国家级内业核查已部分完成,相关核查意见正通过指定系统陆续反馈。本通知要求各地依据反馈结果,对地类或属性调查错误、数据库质量问题等进行全面核实与修正,并对确属无误的图斑补充说明材料,对需补充举证的图斑做到应举尽举。同时,本通知明确了整改成果须在核查意见上网后10个工作日内经省级检查合格后上报,并规定了成果提交的具体组织要求、特殊情况下补充举证的处置方式,以及数据库质量管控的刚性约束,以保障变更调查整改数据库能够按时更新。
疑问图斑与数据库质量整改要求
本通知将整改任务划分为内业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两部分。内业核查方面,各地须严格遵循实地现状,对地类或属性错误进行修正,对调查无误的结果提供佐证说明,对跟踪图斑准确确定原地类,并灵活运用无人机举证、典型举证等多种方式完成补充举证。数据库质量检查方面,相关质量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文档已存储在指定文件夹中,供各地对照执行。
整改时限与成果提交规则
本通知设定地方须在核查意见上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的硬性时间要求,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部将直接修改数据库并予以通报。成果提交须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包含质检通过的数据库成果、问题图斑核实记录表及举证数据包,其中核实记录表须在标识码一致的前提下,在指定列位新增“情况说明”栏进行填写。
特殊情况处理与数据库质量底线
本通知针对因天气、自然灾害或疫情原因无法实地举证的图斑,允许暂不举证并分类标注原因,同时明确国家外业核查将核验承诺举证的真实性,若发现可通达而虚假承诺,将视为主观故意弄虚作假。在数据库质量上,上报的增量包必须以通过国家质量检查的“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并强制通过国家统一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确保数据逻辑规范、衔接正确,整改进度缓慢的地区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集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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